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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1日在西安市碑林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书面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的破题之年。一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精准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兜实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作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97375万元调整为388000万元。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2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同比增长9.36%。其中:税收收入393056万元,同比增长8.57%,税收占比92.22%;非税收入33163万元,同比增长19.67%。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3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6%,同比增长20.04%。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54%,增长36.79%;

2.公共安全支出30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1%,增长11.31%;

3.教育支出111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7.54%,增长5.63%;

4.科学技术支出1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19.51%,增长11.88%;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86万元,完成预算的396.21%,增长53.0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3.85%,增长23.78%;

7.卫生健康支出34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8.18%,增长18.72%;

8.节能环保支出1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75.06%,增长44.42%;

9.城乡社区支出39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55.03%,增长72.42%;

10.农林水支出519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427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06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64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1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10989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8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9万元;

18.债务付息支出2712万元。

2023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1167.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4.88%,增长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9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增长2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3.2万元,增长47.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更新公务执法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

2023年,全区“三保”支出26186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0047万元,保工资176228万元,保运转1558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40万元调整为158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0385万元调整为36643万元。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8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4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9%。

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25196万元;

3.其他支出3110万元;

4.债务付息支出7990万元;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作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6799万元调整为1600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无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31%,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49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9651万元。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决算尚在编审之中,预算执行结果待决算编审结束并经市财政局批复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年来,区财政聚焦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精准施策,挖潜增效,涵养优质税源,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源,强化债务管理,确保全区经济发展平稳有序。全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聚精会神抓发展,经济复苏势头更加强劲

一是全力以赴增强市场发展动能。结合“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起草了《西安市碑林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强化对驻地企业的政策扶持,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全年拨付各类企业奖补资金4627万元,使财政资金更有效惠及企业。二是毫不动摇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不折不扣抓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落实落地,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和政策叠加效应,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全年共计完成全口径增值税留抵退税17149万元,减免税费136375万元。三是脚踏实地做好中小微企业帮扶。强化对辖区中小微企业的分析调研,落实税源跟踪监控和政策指导服务。全年支出财政贴息资金169万元,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助力企业复产复工、稳定经营。同时,为13户企业办理税务延期申报,为44户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千方百计促落实,社会民生福祉更加厚实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不断深化基层社区建设,安排442万元用于7个超大社区拆分,完成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各类补贴14618万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拨付城镇居民低保资金488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48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资金469万元、扶贫帮困资金308万元、残疾人补助2249万元,托稳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拨付高龄老人保健补贴7068万元、退役军人抚恤补助金10200万元、居家养老资金1352万元,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投入382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助力对口帮扶乡镇高质量发展。二是科教文旅事业持续增强。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扩容提质,全年教育支出111997万元,增长5.63%。主要用于支持各类校园建设项目、校舍设施提升等。新组建市级“名校+”共同体4个,新增校舍面积1.56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335个,市第八中学改扩建项目建设完成。科学技术支出1818万元,主要用于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86万元,主要用于“乐游西安 惠享碑林”文旅消费季开展、“夜碑林·悦生活”夜游嘉年华活动推广、“夜游碑林”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打造、西安碑林直播电商产业园建设等。三是卫生健康领域持续向好。全年拨付卫生健康资金34149万元,全面推进健康碑林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政策。深化基层医疗体制改革,创建2个省级示范中医馆,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工作,保障基层卫生机构高质量运转,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稳岗就业渠道持续优化。全年拨付4008万元用于稳岗保就业。建成50个家门口就业创业示范驿站,初步建立覆盖全区的“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以“秦云就业(碑林站)”“碑林云人才市场”“秦云伯乐稳就业服务平台”等为依托,着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城市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年新增就业1.87万人。

(三)多措并举谋创新,财政管理体系更加成熟

贯彻全省“三个年”活动、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总要求,打造“优无止境,赢在碑林”一流营商品牌,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88个,节约资金3556万元,资金节约率9.09%。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范围,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80个,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政府采购项目17个。积极开展财会监督,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扎实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工作实效。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直达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年对全区部分预算单位2022年度的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2个,涉及金额28721万元。全年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26个,审减资金1479万元,审减率7.5%。修订并公布《西安市碑林区涉企收费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不断规范各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进全区停车收费、医疗票据电子化改革,将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四)坚守底线保安全,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全年新增一般债券9500万元,其中7500万元用于碑林区“三馆一中心”项目,2000万元用于西安市碑林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健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制度,抓好常态化风险监测,强化风险预警。加强国有企业债务监测,做好国企债务风险管控。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筹措资金,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全年偿还到期本息15120万元。

各位代表,虽然一年来的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区财政经济运行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各领域支出需求旺盛,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还本付息金额逐年增加,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依然艰巨;三是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经济形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区财政经济发展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从发展机遇看:国家减税降费等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持续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市场活力。全区上下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全市“八个新突破”及做优“千亿级实力城区”的目标要求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从困难和挑战看:我区重点税源企业的股份重组、转型升级等企业行为预计对全区收入存在减收影响。同时,重点税源企业外迁的形势依然严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等工作,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2024年区级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六个碑林”,聚力“六个奋勇争先”,做优“千亿级实力城区”,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提供坚实支撑。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经济形势和预算安排指导思想,结合我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优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建议2024年财政预算主要指标作如下安排:

依据市对区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内容,结合2023年全区财政收入实际,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208万元(见附件),同口径增长7%。

需要说明的是,自2024年起,西安市实行新的收入划分体制,市与区县共享收入统一按5:5分成,共享收入实行分级入库。因此,为体现收入增幅可比性,将2023年收入执行数换算为新体制口径,按照同口径增幅列示。

按照改革后的财政体制测算,考虑上级转移支付与调入资金等因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342500万元,按“收支平衡”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500万元。

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68万元,增长8.1%;

(2)公共安全(含国防)支出29187万元,增长15.53%;

(3)教育支出88355万元,增长0.61%;

(4)科学技术支出2030万元,增长33.35%;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1万元,增长20.26%;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84万元,增长18.03%;

(7)卫生健康支出22877万元,下降14.13%;

(8)节能环保支出449万元,下降44.29%;

(9)城乡社区支出27659万元,增长9.50%;

(10)农林水支出78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322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8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7778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9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26万元;

(18)预备费3500万元;

(19)其他支出33205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2834万元。

2024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1365.1万元,下降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同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2万元,下降7.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6.9万元,下降0.69%。

2024年,全区“三保”支出预算27682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5062万元,保工资185980万元,保运转15781万元。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5835万元。根据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考虑上年结余、上级预下专款及调出资金等因素,可安排财力为10328万元,遵循“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安排1032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500万元。根据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余加上级预下专款,遵循“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42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4146万元,支出预算安排51832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预计区财政在本报告批准前提前支出数额约为84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81万元,主要用于上一年度结转支出及“三保”等刚性支出。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区财政将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作为,有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扎实做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坚持做大收入规模,打好组织收入“主动战”

统筹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创新思维、系统思考,全力做好聚财文章。一是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牢固树立抓企业就是抓财源的理念,用好用活各级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夯实财政收入基础。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分析研判工作,强化零星税源征管,挖掘地方小税种的税收潜力,保证收入及时入库。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做好征收情况预测分析,掌握非税收入征管主动权,确保财政收入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二是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加大债券争取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围绕国家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做实做细项目前期策划包装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和申报成功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专项债券对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带动作用。三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抢抓市对区财政体制改革契机,围绕上级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资金方向,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谋划符合我区发展实际,产业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全力争取各类上级资金支持。

(二)坚持做强资金保障,打好兜牢底线“稳定战”

严格落实区级财力保障的主体责任,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定全区经济大盘中的支撑作用。一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抓好预算编制源头管理、预算执行过程控制和财政管理效能提升,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坚持能压尽压、能省则省,保证“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增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间的有效街接和统筹使用,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积极统筹本级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直达快享、惠企利民的积极作用。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完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及时清理收回沉淀低效资金。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持续优化全过程执行进度监控机制,跟踪调度支出情况,保证财政资金及早发挥效益。

(三)坚持做优民生保障,打好发展惠民“持久战”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围绕教育、养老、住房、医疗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发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不断巩固教育发展成果。毫不动摇教育支出在全区支出的重要地位,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教育强区建设,促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持续推进校园校舍提升建设,确保市二十六中太乙分校改扩建项目建成投用。二是不断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基层养老、困难群众救助、稳岗就业等社会事务方面持续发力。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精准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扩面,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三是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深入推进园林绿化、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及公厕建设改造等,完善配套设施。落实落细大气污染治理经费保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四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强化医疗救治能力,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四)坚持做好财政改革,打好提质增效“推进战”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持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各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强化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和执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争议,切实提高采购质效。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全口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深化“项目设立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过程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模式。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打造纵到底、横到边的高效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财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压实财会监督责任,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强化政策跟踪问效,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五)坚持做细债务管理,打好财政风险“防控战”

把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摆在突出位置,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一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提高政府性债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严格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和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能,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强化风险源头管控。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缩减非必要政府投资类项目,探索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严禁无预算上项目,严禁实施融资收益不平衡项目,加强投资成本控制,有效节约政府投资资金。四是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严防隐性债务风险。认真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逐步降低隐性债务规模,坚决完成化债任务。规范政府部门在融资担保、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举债融资行为,严防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各位代表,弄潮儿向涛头立,风起正是扬帆时!2024年财政工作方向已定、目标明确。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勠力同心,勇毅前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碑林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附表.pdf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资金分领域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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