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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关于华衡住宅楼2号楼、3号楼规划现状确认情况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华衡住宅楼2号楼、3号楼规划现状确认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月9日(共15天)。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9-85350334。

附件:华衡住宅楼2号楼3号楼.pdf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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