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11类食品8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4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3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3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1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1.陕西羲和华联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捞汁绵蜇头(自制),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华联SKP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购进的山西老醋蜇头(自制),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1.西安市碑林区麦稻田餐饮店自行消毒的大碗,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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