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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食品安全抽检通告2024年第19期

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等17类食品12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47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调味品7批次、豆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2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7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西安市碑林区星雨餐厅购进的尖椒海蜇头(自制)、菜心蛰头(自制),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交大街店购进的螺丝椒(SC),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西安胜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菱形盘,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项目检验说明.docx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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