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四期活动方案,开展“315专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10大类共计98批次样品,除6批次农药残留指标不达标的问题外,其余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碑林第二分公司外购的青尖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西安市碑林区乐享客又多商贸店(个体工商户)外购的螺丝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西安市碑林区家辉生鲜超市外购的红椒/线椒,1批次噻虫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西安市碑林区咥一碗裤带面馆外购的韭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外购的线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