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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食品安全抽检通告2025年第17期

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指标

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共17类食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化学洗消剂残留、微生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4批次,不合格4批次;糕点8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调味品13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5批次、冷冻饮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糖1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陕西昊特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筷子,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市碑林区五味香葫芦头使用的筷子,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西安市碑林区五味香葫芦头使用的大碗,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西安市碑林区宜凡便利店销售的哈尔滨红肠,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西安市碑林区贵红爱心波记糖饼店制作的黑芝麻饼,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西安福迎门大香港酒楼有限公司国宾分店使用的碗,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x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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