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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食品安全抽检通告2025年第29期

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8类食品共1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共抽检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调味品9批次,豆制品4批次,糕点2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6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1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饮料3批次,以上品类抽检全部合格;抽检食用农产品41批次,其中40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情况

1、陕西蜀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噻虫嗪检出值为1.59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xls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公示.xlsx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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