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局全面工作,联系第二税务所。
分管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科。联系长乐坊税务所、科技产业园税务所、南院门税务所。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科。联系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文艺路税务所。
分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联系第三税务所、第五税务所、太乙路税务所。
分管风险管理局、税源管理科、督察内审科、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第四税务所、长安路税务所。
负责党委纪律检查组工作。
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联系第六税务所、柏树林税务所。
分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收入核算科、税收经济分析科。联系第张家村税务所、东关南街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