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收集、整理、上报及任务的督促、落实、检查工作;协助市级部门按照相关规划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承接市住建局下达的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的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权限负责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
(五)负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办法的审核审批;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实物配租以及租赁补贴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区住宅、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八)负责全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
(九)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房屋管理职能。
(十)负责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等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组织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参与编制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十一)按权限负责新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排水、照明配套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打通断头路等民生工程,参与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二)按权限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十三)按权限依法对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调处。
(十四)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五)负责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住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会议、机要、督查、宣传、舆情、保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及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科室负责人:白杰 联系电话:029-89625340
(二)建设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城建计划的收集、整理、上报及任务的督促、落实、检查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按权限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按权限负责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建筑装饰工程监管工作;负责除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轨道交通等外的其他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管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协助市级部门按照相关规划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按权限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排水、照明配套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打通断头路等民生工程,参与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建筑工程(含装饰)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及拆卸告知备案、使用登记备案、首次出租或首次安装前备案;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核发;负责建筑节能专项审核;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最高限价备案、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审批;负责书面评标报告备案、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备案;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批准;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承接市住建局下放的其他职能。科室负责人:张强 联系电话:029-89625816
(三)房屋管理科。负责全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审批;负责实施因公共利益需要开展的市政设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内旧城改造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管工作;负责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权限内的人才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参与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建设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的策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科室负责人:曹明 联系电话:029-89625814
(四)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负责商品房住宅价格备案;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负责商品房购房意向登记及资格审核;负责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负责房产测绘预测、实测成果备案;负责房地产市场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负责房地产市场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等工作。科室负责人:李承林 联系电话:029-89625820
(五)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消防法》、《建筑法》以及中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以及具体管理办法;负责全区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科室负责人:常绍国 联系电话:029-87363511
(六)城建执法科。主要职责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城建领域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拟订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执法标准和规范;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依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牵头参与城建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参与市级交办案件的执法调查处置工作。科室负责人:李佳璐 联系电话:029-89625813
单位负责人:杨赞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仁厚庄北路15号
电话:029-89625350
传真:029-8962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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