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促进企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企业发展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西安市碑林区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区部署要求。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联合调研,收集整理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报告和改进提升意见。
(五)负责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梳理解决改革存在问题,督促检查改革落实情况。
(六)负责总结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机关财务、接待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日常推进工作。科室负责人:赵秀升,联系电话:029-89625565
单位负责人:潘一波
地址: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2楼
电话:029-89625565
传真:029-8962556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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