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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执行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执行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碑应急字〔2020〕5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认为你局制定的《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符合省、市相关要求,符合我区实际,同意执行。

特此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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