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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食品安全抽检通告2024年第15期

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共17类食2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化学洗涤剂残留、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78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3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调味品22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糕点1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8批次,冷冻饮品6批次,乳制品7批次,食糖3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饮料14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农药残留问题

1.西安市碑林区廉又鲜便民超市销售的麦芹,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市碑林区百正圆草场坡蔬菜综合超市销售的生姜,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化学洗涤剂残留

陕西省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使用的不锈钢碗(大),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标

西安京灵商贸有限公司第五分店销售的白吉饼,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x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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