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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食品安全抽检通告2024年第16期

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饮料共12类食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化学剂残留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43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不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6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糖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饮料3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农药残留问题

1.西安市碑林区慧霞水果商店销售的荔枝,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市碑林区三根电杆陕菜馆购进的辣椒,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西安市碑林区王勤劳蔬菜店购进的胡萝卜,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化学剂残留问题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郊支行(职工食堂)使用的不锈钢碗,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华琰江城小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问题

西安市碑林区海趣餐厅加工自制的即食海蜇丝(自制),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说明.docx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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