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共14类食18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6批次,不合格2批次。饼干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调味品9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95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饮料19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西安市碑林区鲁老师冒粉米线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面碗(复用餐饮具),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市碑林区伍陆柒炒肉片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碗(复用餐饮具),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