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在辖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张家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激发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活力。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完善“党建+社会治理模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人大、政协、文化、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五)统筹推进平安建设,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做好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
(六)讨论并决定本辖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七)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履行对相关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干部管理考核权和负责人任免的建议权、征得同意权。
(八)承担预备役、征兵、民兵、国防动员等人民武装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家村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在辖区内履行 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二)统筹开展辖区综合执法工作,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联动。构建综合执法平台,加强监督考核,强化执法队伍管理。
(三)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落实“河湖长”等工作制度,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四)参与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六)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推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公”,完善“15 分钟便民服务圈”。
(九)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协助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意见诉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十一)统筹推进区域发展,参与辖区建设、发展等规划的制定,对涉及本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十二)负责统筹做好服务驻区企业和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安商稳商、统计调查、城棚改和城市更新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家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二)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人大、政协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等工作。负责“三资”管理、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黄打非、信访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四)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动植物防疫、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五)城建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城市管理、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城市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等工作职能。具体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土地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道路交通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建设工程实施与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和房地产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征地拆迁、断头路打通、架空线缆落地等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排水、燃气、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工作;负责各类渣土处置;配合查处、拆除各类违法建筑。
张家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设置下列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设下列内设机构:
1. 社会事务科。负责辖区内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残疾人等社会事务工作。
2.审批服务科。负责集中受理、办理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3.退役军人事务科。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
(二)社区管理和网格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社区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负责社区换届选举、事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培育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多网合一”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受理来自 12345 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社区管理和网格化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 社区建设科。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区建设工作;动员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2.网格管理科。负责辖区网格建设、管理及网格员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3.投诉受理科。负责本辖区内 12345 市民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接收、转办、督导、反馈工作;负责街道各类监督指挥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
(三)城乡发展综合保障中心。主要承担统筹做好服务驻区企业和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安商稳商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张家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内驻街道执法机构,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执法一中队。按照执法权限,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二)执法二中队。按照执法权限,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单位负责人:李岩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邮电北巷1号
联系电话:029-89625658(工作日)
029-89625659(节假日)